社署下月起再推行廣東計劃  明起接受申請 

2017-06-14 12:01

社會福利署公布,將於下月起再次推行廣東計劃下為期一年的一次性特別安排,豁免已經移居廣東省的合資格長者,連續居港最少一年的規定。 社署發言人指,於今年下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期間推行這項特別安排,讓已移居廣東省並符合所有其他申請資格,包括年齡、適用於65至69歲申請人的入息和資產規定等,但未能符合連續居港一年規定的長者,無須先回港居住一年亦能受惠於廣東計劃,但申請人必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已連續在廣東省居住最少一年(在該年內有56天的寬限期)。至於無須透過這項一次性特別安排提出申請的長者,可按現行規定及程序申請廣東計劃。 合資格的長可由明日起向社署申請,社署會在特別安排開始實施當天(即7月1日)起處理有關申請。申請人須填妥有關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及兩張近照,寄回香港上水龍琛路39號上水廣場21樓2110-2111室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或致電3105 3266查詢。社署接到申請表後,會預約申請人親身到辦事處會面及完成申請手續。現時符合申請資格的香港長者可獲發每月1,325元的高齡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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