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的涉貪案,終審法院於上月初一連兩天處理終極上訴,終審法院將於本周三落判詞,將就各上訴人的命運揭盅。
終院於去年七月只批出原審第五控罪、串謀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的上訴許可,即公職人員在上任前收取款項後,向付款人保持「傾向優待」,是否足以構成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
前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早前回應本報查詢時,以聖經《新約彼得前書》第五章六及七節「你們要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祂必叫你們升高」,以及「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祂顧念你們」來反映他目前的心情。
案中的四名上訴人為許仕仁(六十八歲)、郭炳江(六十四歲)、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六十七歲),以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六十五歲),於一四年十二月分別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多項罪名成立,控罪指許先後在擔任積金局行政總裁、政務司司長及行政會議成員前後,隱瞞與新地的關係及收取新地免費住所、免費辦公室、貸款及現金等利益。許被判監七年半、陳被判監六年、郭及關則各判囚五年。
僅被裁定第五罪成的郭炳江在服刑十八個月後,於去年七月十二日獲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批准以一千萬元現金擔保外出,兼可以離境等候上訴。一直以平常心面對困境的郭炳江在赤柱監獄服刑時修讀神學,他於保釋期間已完成所有考試及論文,郭炳江形容,「感覺非常好,很多得著,今年十月份將正式畢業」。
法庭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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