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訂草案刊憲,規管商店向未滿18歲的人士售賣和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陳肇始表示,修例是堵塞漏洞,希望令18歲以下人士不可以在零售點或網上買酒,將來若有人犯法需要罰款。
陳肇始表示,現階段的懲罰已足夠,預計修例交付立法會審議需一段時間,通過後將設寬限期,日後執法工作將交由衞生署轄下的控酒辦負責,屆時會主動到受監管的處所巡查,當中包括便衣人員,或向客人檢查身分證,當局會特別留意一些黑點和收到較多投訴的地方。
香港酒吧業協會副主席錢雋永就希望當局不要「一把尺兩種制度」,監管便利店賣酒的標準可與酒吧一致,而便利店賣酒應受酒牌局監管。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