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向未成人士卖酒 将交由控酒办执法

2017-06-09 11:33

政府修订草案刊宪,规管商店向未满18岁的人士售卖和供应令人醺醉的酒类。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长陈肇始表示,修例是堵塞漏洞,希望令18岁以下人士不可以在零售点或网上买酒,将来若有人犯法需要罚款。 陈肇始表示,现阶段的惩罚已足够,预计修例交付立法会审议需一段时间,通过后将设宽限期,日后执法工作将交由衞生署辖下的控酒办负责,届时会主动到受监管的处所巡查,当中包括便衣人员,或向客人检查身分证,当局会特别留意一些黑点和收到较多投诉的地方。 香港酒吧业协会副主席钱隽永就希望当局不要「一把尺两种制度」,监管便利店卖酒的标准可与酒吧一致,而便利店卖酒应受酒牌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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