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可領骨灰 李慧琼批影響香港婚姻制度

2017-05-25 11:27

立法會今早繼續審議《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政府提出修訂包括允許與死者生前同住至少兩年的人可申領死者骨灰。人民力量陳志全在會上指出,希望當局可以將修訂放寬至同住人士亦可優先領取骨灰;但民建聯李慧琼則反對,認為泛民的修訂是「僭建親屬的定義」。 政府提出除獲授權代表、遺產代理或親屬及骨灰安放權買方可申領死者骨灰,新增允許死者生前同住至少兩年的相關人士,即使無血緣或婚姻關係,亦有權在骨灰龕場結業時申領骨灰的修訂。 工黨張超雄及香港眾志羅冠聰早前提出,將海外締結的同性伴侶列入條例中親屬的定義。李慧琼認為其提出的修訂是將同性親屬合法化,該修訂是極具爭議,做法如同偷襲,會直影響香港現行的婚姻制度,另修訂未有諮詢亦無尊重香港的立法程序公義。 她直指,成功通過修訂是危險的事,使香港婚姻制度受到沖擊,在多個法案中造成骨牌效應。她重申,家庭關注組織並非「道德塔利班」,只是認為連串行動會破壞他們一直相信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否認是「恐同」。她又點名向陳志全表示,理解他提出的修訂,惟不支持他的修訂。 陳志全反駁,政府在審議不同的修例時亦不斷進步,修改親屬的定義包括致命意外條例、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強調今次修正案只是打開方便之門,其要求很卑微,「是文明社會要走的路」,形容建制派的說法是上綱上線。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