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無業青年伍潤雄於今年3月無故向秀茂坪警署掟磚,造成玻璃牆割花,日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問他為何犯案,被告說「我都唔知呀」。據報告顯示,被告有毒癮及濫藥問題,裁判官今判被告進入戒毒所。
控罪指被告於3月21日下午1時許行經秀茂坪警署時突然向玻璃牆投擲磚塊,一名警員目擊事發經過,於是向另一名警員報告,並一同追截被告,終在順利邨附近把被告制服,被告警誡下否認犯案,但被告犯案過程被案發現場附近一輛汽車的行車紀錄儀器拍下。被告其後在錄影會面警誡下承認犯案。
法庭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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