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退化症老翁今年2月初在護老院以枴仗重擊一名長期臥牀的同房院友致頭破血流,被控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鑑於精神科報告指他不適宜對控罪答辯,裁判官早前開庭聽取證人供詞,並裁定被告確實曾用枴仗施襲。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判決,裁判官考慮精神科報告和社署報告後,認為被告沒有暴力傾向,其胞弟願意照顧被告,因此不頒佈任何醫院令或監管令,被告將送回原本下榻的老人院,由該院舍繼續照顧被告。
裁判官判決時引述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沒有精神問題,也沒有暴力傾向,只是患有認知障礙症,腦部嚴重退化,需要繼續接受有關治療。而老人院將安排被告入住單人房,並由被告的胞弟加強照顧,因此毋須頒佈任何命令,案件也告完結。
法庭記者:蕭佩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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