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擬於6月3及10日在香港舉行,並由明日起接受報名。
當局指,除非應徵者持有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其他訂明的公開考試的同等成績,否則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當局亦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並用以評核應徵者整體表現。
持有大學學位或應屆大學生均可參與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並可申請應考任何一張或多張綜合招聘考試試卷及/或基本法測試試卷。
市民可透過
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或填寫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申請書(CSB31(3/2017))報考。該申請書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或從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人必須於4月13日下午5時前(香港時間)遞交申請書。
有關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更多詳情,將於明日起上載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如有查詢,可致電2537 6429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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