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持行街紙的非法勞工,分別為兩名印度籍、一名巴基斯坦籍及一名孟加拉籍人士,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各被判監禁15個月。
入境處調查人員於2月接獲警方轉介,跟進調查一宗有關非法勞工的案件。執法人員在元朗拘捕兩名年齡分別為26歲及32歲的印度籍男子。被捕時,他們正在搬運沙包,及後調查發現兩人為免遣返聲請人士。
此外,入境處調查人員於3月27日進行的「曙光行動」中,在旺角一個住宅屋苑垃圾房內拘捕一名28歲巴基斯坦籍男子。被捕時,他正在搬運垃圾箱進入垃圾房。於同日行動中,入境處調查人員亦在油麻地一個排檔拘捕一名27歲孟加拉籍男子,被捕時,他正在搭建排檔。兩人同樣是免遣返聲請人士。
而涉嫌聘用有關非法勞工的數名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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