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3年因電話滋擾他人而被捕的前教育中心東主陸志榮(52歲),於去年1月26日跟蹤一名高級督察梁浩祥回家,而梁曾負責被告的電話騷擾案。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遊蕩罪罪成,今於觀塘法院被判囚一個月零七日。
被告求情時指,自己2015年發布虛假訊息的案件正在上訴,成功機會很大,希望可例入考慮之列。而他現時無業,希望裁判官能輕判。
裁判官朱文瀚指,法庭現時還未收到被告上訴得直的訊息,但根據被告該宗案件的判刑,被告當時被判緩刑令。而感化報告又指,被告悔意流於表面,缺乏家人支持,難以改過自新,重新做人,因此有必要判處監禁式刑罰,被告就本案被判囚一個月,加上觸犯前年案件的緩刑令,合共判囚一個月零7天。
被告在庭上飲泣地表示會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法庭記者: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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