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3年因电话滋扰他人而被捕的前教育中心东主陆志荣(52岁),于去年1月26日跟踪一名高级督察梁浩祥回家,而梁曾负责被告的电话骚扰案。被告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游荡罪罪成,今于观塘法院被判囚一个月零七日。
被告求情时指,自己2015年发布虚假讯息的案件正在上诉,成功机会很大,希望可例入考虑之列。而他现时无业,希望裁判官能轻判。
裁判官朱文瀚指,法庭现时还未收到被告上诉得直的讯息,但根据被告该宗案件的判刑,被告当时被判缓刑令。而感化报告又指,被告悔意流于表面,缺乏家人支持,难以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因此有必要判处监禁式刑罚,被告就本案被判囚一个月,加上触犯前年案件的缓刑令,合共判囚一个月零7天。
被告在庭上饮泣地表示会申请保释,等候上诉。
法庭记者: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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