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裁定節目違規罰款 無綫申請司法覆核

2017-02-20 18:23

無綫電視去年於播放的節目中力谷旗下收費網絡電視「myTV SUPER」,通訊事務管理局收到多人投訴,批評節目形同賣廣告,包括節目《東張西望》,通訊局終裁定無綫違規及罰款20萬元、發警告等。無綫今入稟高院,就通訊局去年裁定節目《東張西望》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一事,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要求法庭撤銷該裁決,及聲明該裁決違憲及違法。 申請人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電視)認為,通訊局之裁決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業務守則中的相關條款違憲,指儘管業務守則中明確准許產品贊助及節目贊助,惟訂定的標準,即「要明顯配合節目的編輯需要,不會干擾觀賞趣味或令人覺得牽強」,極之主觀及含糊,最終只是由通訊局就逐一個案的意見作出個別裁決。相關條文限制了基本權利,做法完全不可接受。 記者 黃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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