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今踏入第12天在高院審訊,控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開始讀出六名證人的書面供詞。方嘉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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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涉貪案今踏入第12天在高院審訊,控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開始讀出六名證人的書面供詞後,傳召第14名證人馮嘉欣,她是何周禮建築設計事務所的助理會計。馮職責為文計及行政事務。在2011年2月時的工作經驗相對少,何周禮及何的太太畢小姐會給指示。對於何的客戶認識不多,當時不認識鄭經翰或李治民。
2011年2月1日晚上9時27分,何周禮指示馮發電郵給
[email protected](鄭經翰公司電郵),關於將深圳東海花園君豪閣裝修合約轉寄給黃楚標,含附件。馮稱不認識黃,也不知道誰是客戶及入住人。而合約由何周禮指示她預備的,日期是2月2日。合約金額寫35萬,馮稱據何周禮指示而寫的。
2011年2月9日晚上10時15分,同樣是何周禮指示她再重發,據知是收件人無法收到。主控向陪審團展示支票紀錄,其中一張的簽署人為黃楚標及其妻黎慧群。控方續在庭上交代四名銀行職員的誓章,內容披露何周禮收取兩張各面額$175000的裝修費支票均由黃楚標及其妻子聯署的。
曾蔭權沒有回應記者詢問有關曾俊華參選。
法庭記者:徐曉伊、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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