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未有登記電動單車 南亞漢涉4罪被捕

2017-01-19 16:48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人員。今日上午於柯士甸道西近廣東道巡邏期間,發現一輛電動單車往紅磡方向行駛,遂上前截查。人員經初步調查後,拘捕該名42歲非華裔男司機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時無第三者保險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防護頭盔被捕。 他獲准保釋候查,須於3月上旬向警方報到。人員亦將該輛電動單車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規例》規定,任何以電力推動的車輛均須向運輸署登記及領牌,否則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1.5萬元及監禁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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