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扶林心光擬建住宅申覆核 盼增8.6%高度限制 涉135伙豪宅

2024-12-25 10:32

薄扶林心光擬建住宅申覆核 盼增8.6%高度限制 涉135伙豪宅
薄扶林心光擬建住宅申覆核 盼增8.6%高度限制 涉135伙豪宅

逾半世紀歷史的薄扶林心光盲人院暨學校,去年底申請放寬8.6%建築物高度限制以重建135伙豪宅方案,今年8月遭城規會拒絕後,最新向該會申請覆核,暫定明年2月底舉行會議審理。

今年8月曾遭城規會否決

上述項目位於薄扶林道131號,目前屬「住宅(丙類)7」地帶,去年底申請略為放寬約8.6%建築物高度限制,以作准許分層住宅用途,今年8月遭城規會否決,意味項目闖關失敗。申請人最新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17(1)及17(1A)條向城規會申請覆核,提出意見的屆滿日期為本周五(27日),而城規會暫定於明年2月底舉行會議審理有關覆核。

交通影響成拒絕原因之一

據文件顯示,上述發展計劃遭拒絕原因之一、指申請人未能證明布局圖所示發展不會對薄扶林交通造成不利影響,申請人認為是不合理,由於交通影響評估已作為申請一部分提交,表明擬議發展不會對周邊道路網、包括薄扶林道造成不良交通影響,並將在公聽會上進一步闡述。

另外,對於另一拒絕原因指出,申請人未能證明有足夠規劃和設計優點來證明擬議略微放寬建築高度限制的合理性,參考城規會當日會議紀錄,認為輕微放寬高限對建議發展項目與周邊發展並無衝突。而項目在申請中提交對輕微放寬高限理由,並將在公聽會上進一步闡述。

擬建4幢10至11層分層住宅

項目地盤面積約6.95萬方呎,去年申請將用地建築物高度限制由151米(主水平基準上,下同)新增約8.6%至164米,以地積比率不多於1.9倍發展,興建4幢樓高10至11層的分層住宅,以提供135伙,平均每伙單位面積約978方呎,整個項目涉及可建總樓面約13.21萬方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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