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 鍾沛權判監21個月 林紹桐即時獲釋 《立場》母公司罰款5000元
2024-09-26 12:39
《立場新聞》於2020年至2021年間發布17篇文章,包括35+顛覆案被告何桂藍專訪、通緝犯羅冠聰的博客文章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的文章等。《立場》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因而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裁定其中11篇文章具有煽動意圖,3名被告罪名成立。鍾沛權今午被判監21個月、林紹桐獲判即時獲釋,《立場》母公司則罰款5,000元。林紹桐晚上離開法庭時,並無發言。
本案共3名被告:《立場》母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55歲鍾沛權及36歲林紹桐,同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
郭官: 《立場新聞》反修例運動期間成為抹黑香港及中央工具
郭官指眾被告不是因履行新聞工作者的責任而定罪,而是因為具有煽動意圖發布涉案文章,罔顧煽動後果而定罪,眾被告發布11篇煽動文章必然知悉其內容,仍提供平台發布,又認為鍾沛權供稱《立場新聞》沒有政治立場屬謊言,《立場新聞》政治主張為本土主義,支持香港本土自主,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成為抹黑香港及中央的工具,不接納辯方求情指因被告從事新聞工作被定罪而減刑。
郭官指涉案文章「【中大衝突兩年】畢業生憶徒步前往護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塑造警方打壓學生的形象,具意圖引起公眾對特區政府的仇恨,其他傳媒雖然亦有發布類似文章,但當中沒有提出警方損害學術自由的說法,而且《立場》在接到警方投訴後視若無物,仍繼續發布此文章。
郭官又指,鍾沛權在他撰寫一篇有關「元朗7.21事件」的社論中,更指控警方與白衣人勾結;而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更發布社論〈堅守每寸自由土壤 用盡每絲縫隙中的微光〉,與陳沛敏、通緝人士張崑陽及前無綫新聞時事節目監製區家麟等人撰寫的多篇博客文章,均評批《香港國安法》。
區在文章「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中,更指國安法指定法官是「操控」法官。郭官指,如果區的說法屬實,指定法官李運騰又怎可能一度批准黎智英保釋,而區更在另一篇文章中批准終審法院推翻黎智英保釋的決定,稱「法官跪得很快」,其語調輕挑和充滿藐視。郭官認為文章具意圖促進本土主義在香港壯大,及引起對香港司法制度的憎恨。
辯方求情指被告非明知故犯,案發時未獲官方指引何謂煽動文章,郭官拒絕接納,認為雖然本案為首次涉及傳媒的煽動罪審訊,然而煽動罪早於1938年成文,案發前案例包括歐洲人權法院等對鍾沛權及林紹桐有指導作用,在網上唾手可得,而法例中亦訂明若依法成立的香港政府或香港憲制的錯誤或缺點則不屬煽動,故毋須官方指引。郭官續指傳媒職責在「講真話」,不是「講假話」、「講半真半假話」,傳媒一經查證報道自然具客觀基礎,傳媒發佈文章前須先考慮其意圖,有否中傷抹黑中港政府、破壞政權認受性等,以免承擔罪責,不是為求有事實基礎而呈現真誠公正的態度,那麼即使被起訴,面對再猛烈再尖銳的盤問,也能舉證文章內容如何有理有據,只有「偷雞」「打擦邊球」的人才要擔心。
郭官續指現時媒體最吸引人之處在如何評論,被告發布何桂藍專訪文章,明顯意在為其助選,提供機會予何桂藍說明2014年撰寫的本土主義文章,在初選投票日時再次發布文章,顯然為其助選,支持並散播其言論,反觀其他媒體則沒有如此助選。
辯方求情時,曾指鍾沛權曾下架一萬多文篇及辭職,是放棄犯罪,應獲得減刑。惟郭官不認同,指鍾只是想減低《立場》面對執法者的風險。
郭官指本案被告罪行嚴重,持續犯案1年多,當時更正值民眾最不信任政府的時間,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傷害十分嚴重及難以量化,故以監禁23個月作為鍾沛權的量刑起點。
雖然辯方求情指,因為今年3月《監獄規則》的修訂,鍾不會因獄中行為良好而獲得3分一減刑。郭官認為《監獄規則》修訂不代表鍾不能獲得減刑,只要懲教署長信納鍾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便可得到減刑,因此只因案件歷時已久而酌情減刑,最後判處鍾入獄21個月。
就林紹桐的刑期,郭官以14個月作為量刑起點,但考慮到林患上罕見的抗嗜中性白血球細胞質抗體血管炎,在今年7月更惡化及患上嚴重狼瘡性腎炎,醫生認為其嚴重程度已達第4期,更有可能演變成第5期,須洗血和換腎。郭官認為林須不斷監察,如果入獄可能會對其生命構成危害,故額外減刑,判處林「一個可以獲得即時釋放的刑期」。
另外,《立場》母公司則判處第2級罰款、即5000元,為控罪最高罰款額,控方亦申請充公令,將於明年3月17日處理。
辯方呈林醫療報告望判兩被告即時獲釋
法官郭偉健原定今午2時半判刑,惟結果遲逾兩小時始開庭。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開庭時作進一步求情時,提到林紹桐患罕見病、抗嗜中性白血球細胞質抗體,並呈上3份醫療報告,指病情複雜,林現時處於較關鍵時刻,須經常接受診斷和治療。余若薇指兩名被告已還押一段時間,希望法庭行使酌情權,判處短於兩人還押日數的刑期,令他們可即時獲釋。
余若薇亦指,在《立場》營運7年期間,發布逾10萬篇文章,控方「千揀萬揀」後只選出了17篇文章,而郭官裁定11篇具煽動性;余形容《立場》百分之99.99的文章均非煽動性。郭官對此有所保留,並提到有部分文章沒有被控方倚賴,當中包括有關屠龍小隊的報導,而當時正值中大和理大暴動,亦有男子在示威中遭人掟磚致死及有人遭示威縱火,是香港最混亂的時間。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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