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女子潑精液 城大博士生認非禮候懲 求情稱實驗室熬夜受壓犯案 官斥行為對受害人極大侮辱

2024-08-08 16:57

城大博士生來常偉向女子潑精液,承認非禮罪押後判刑。資料圖片
城大博士生來常偉向女子潑精液,承認非禮罪押後判刑。資料圖片

29歲城大男博士生涉於今年6月初在城大校園內將精液從後潑向一名女子,他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前因在實驗室內熬夜而倍感壓力,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初犯而輕判。裁判官李志豪指被告行為是對受害人極大的侮辱,決定先索閱被告的精神科醫生報告協助判刑,案件押後至9月6日,期間批准被告以2,000元保釋。

內地來港博士生被控非禮及遊蕩罪

被告來常偉報稱為城市大學博士生,居於深圳市。他被控一項非禮罪,指他於今年6月6日在九龍深水埗達之路83號香港城市大學李達三葉耀珍學術樓由地下至一樓的2號電梯,猥褻侵犯另一人女子X;另被控一項交替控罪,於2024年6月6日,在香港九龍深水埗達之路83號香港城市大學李達三葉耀珍學術樓由地下,在上述公眾地方遊蕩,意圖犯可逮捕的罪行。被告今日承認非禮罪名。

大學內尾隨女子並從後潑精液

案情指,今年6月初下午3時許,被告在城大尾隨一名素不相識的女子X搭乘電梯時,一隻手舉著手機,另一隻手拿著疑似裝有不明液體的試管。隨後女子X感到背部和臀部疑被沾濕,往洗手間查看後發現衣服被不明液體濺到,遂報警求助。

警方調查檢獲內含被告精液試管

警方進行調查後,今年11月在又一城拘捕被告,並在被告的辦公室和實驗室搜獲一支內含被告精液的試管和一支吸管。被告在警誡下稱「不小心把含有精液的水濺到那名女士的背上」。

求情稱實驗室內熬夜承受壓力下犯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沒有任何定罪紀錄,曾獲取全額獎學金,惟案發時因在實驗室內熬夜而感到十分大壓力,現已明白其行為不可取,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初犯而輕判。李官稱其行為是對受害人極大的侮辱。

案件編號:WKCC2559/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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