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胸痛入院翌日身亡 夫稱妻住院期間未接駁心臟監察儀器
2024-06-03 14:01
57歲女病人於2021年12月4日入院後,報稱心口痛、上腹痛及心悸,留院內科病房至翌日,於清晨心臟停頓,經搶救45分鐘及注射11枝強心針後不治。死因庭今就事件召開研訊。死者丈夫稱,死者入院後翌日清晨6時、獲院方通知失去心跳脈搏,他初時心情激動,在一日內失去妻子,對他很大打擊,其後他注意到病床側有心臟監察儀器,詢問醫護時,卻得知妻子住院期間「無駁機」。研訊明續。
死者潘玉玲;研訊由死因裁判官林希維審理,不設陪審團,醫管局被列作有利害關人士,由大律師馮國礎代表。
曾確診子宮內膜癌惟沒有心臟問題
死者丈夫孫智聰作供,稱死者於1964年出生,為一名家庭主婦,他們育有一名女兒。死者於2017年確診子宮內膜癌,同年進行手術及持續覆診至2021年,死者在2019年12月亦曾因遭蜜蜂螫傷入院,但一直沒有任何心臟問題,被告亦會每天量血壓。
突稱胸口痛「好似雷劈咁」
孫續稱,在2021年12月4日下午約4時半收到死者電話,她表示心口痛、「好似雷劈咁」及不停「嗌救命」。孫遂立即回家,並剛巧遇上救護車到場,死者當時躺在沙發前的地下及無法動彈,須由擔架協助送上救護車,並約5時半抵達瑪嘉烈醫院急症室。
凌晨仍收到死者訊息 清晨接死訊
孫稱因為死者心口痛,其心電圖對比2019年亦有異樣,所以獲處方「脷底丸」,惟死者其後嘔吐,住院後又再嘔了兩次。孫在2021年12月5日凌晨2時多,曾收到死者訊息,著孫找教會姊妹為她祈禱;惟孫同日6時許收到醫院通知,死者無心跳及脈搏,他到達醫院後,醫生告知已搶救45分鐘及注射11枝強心針,但不幸地未能成功搶救。
入院時報稱胸口與背痛及心悸
北大嶼山醫院副顧問醫生陳宇泰,事發時在瑪嘉烈醫院急症室任職,陳稱當日死者報稱胸口和背脊痛,及有心悸的情況,脈搏有些慢及有輕微貧血,呼吸、血壓、血含氧量等均正常,惟死者心電圖對比2019年有變化,因此懷疑死者可能有冠心病;當時死者縱膈腔為7.5厘米,陳指如果超過8厘米,可能有腫瘤或主動脈撕裂的情況,但少於8厘米仍屬正常範圍。
沒有心肌梗塞、血壓不穩等情況故只轉介內科病房
陳宇泰稱其後安排死者入住內科病房,家屬問到為何不轉介心臟科病房時,陳回應指,一般而言除非病人有心肌梗塞、血壓不穩、心跳過快或過慢等情況,否則根據部門指引,會先轉介內科病房。林官亦問起,為何陳當時的臨床診斷為「心口痛」,而非心臟病。陳稱如果寫心臟病,須視乎嚴重程度,故當時入院診斷寫上了「心口痛」。
病房醫生有指示每4小時檢查病人維生指數
現職眼科醫院的醫生何皓琳、事發時任職瑪嘉烈醫院內科病房,何供稱她在2021年12月4日晚上11時50分曾見過死者,此後再沒有見過死者,當時死者只感到心悸及胃氣脹,沒有表示有心口痛或背痛,亦無神智不清,死者曾有腹痛和嘔吐,故院方為死者注射了止嘔藥,她亦指示注意死者進食情況及每4小時檢查維生指數,惟死者翌日凌晨5時許已不省人事,搶救至6時40分不治。
檢查發現死者可能有慢性心瓣問題
何確認,死者生前左右雙臂量度的血壓上壓有差異,如果差距大於20,便有動脈撕裂的風險,但死者當時雙臂血壓上壓差距不足20,而心酵素為16.2,稍高於正常範圍,及心有雜音,可能有慢性心瓣問題及建議進一步檢查。
醫生:心臟監察儀只用於急性心肌梗塞、神智不清等病人
林官問到心臟監察儀器,何稱一般只有當病人患急性心肌梗塞、心律紊亂,或神智不清、無法自主表達的情況才會使用。何又解釋,心酵素高可能是因為感染或腎功能有問題等,如果是有心肌梗塞,心酵素會是數倍之高。
以死者臨床情況不會診斷為主動脈撕裂
林官提到,有證供顯示死者死於主動脈剝離帶心包積血;家屬亦問何皓琳,如果死者心口痛、心酵素高、左右臂血壓有差異及心電圖有異樣,會否聯想到主動脈撕裂。何稱死者當時左右臂血壓差距少於20、縱膈腔不超過8厘米,故不會診斷為主動脈撕裂。
案件編號:CCDI-1063/2021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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