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例樓宇大維修需獲至少5%業主親身投票 議員關注有否機制協助處理糾紛
2024-04-22 19:56
民青局建議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大型維修工程採購」需有至少有5%的業主或100名業主親身投票通過,立法會《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 22日 )召開會議,有議員關注政府有否設中立協助機制,當業主有糾紛時,快速地找出答案,避免「打官司」。當局回應指,政府一直有向業主提供顧問服務等的支援服務,日後亦會發指引,讓業主和物管公司認識新安排,同時當發生爭拗時,政府有提供調解服務。
須有至少5%或100名業主親身投票 始可通過大維修決議
《條例草案》將會在《條例》引入一個新的採購類別,名為「大型維修工程採購」;如每個大廈單位所佔的維修工程作價平均超過30000元,有關工程會被視為「大型維修工程採購」。現時業主可親身或透過委任代表出席業主會議。如業主透過委任代表出席,有關採購的決議有機會在只有少數業主在場的情況下通過。《條例草案》規定至少有5%的業主或100名業主親身投票通過有關「大型維修工程採購」的決議。
另外,根據現行《條例》,如其採購作價超過或相當可能超過20萬元或法團每年預算的20%,須以招標承投方式取得;後者將由每年預算,改為法團過去3年的平均件度開支款額。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指出,對於一些小型單幢樓,有可能會有一個較細的作價,而又超過預算的20%,她關注這些情況會如何處理。民政事務總署助理署長李冠殷指,這個情況的確會發生,單幢大廈每年開支或不高,數額不大但佔開支的很大百分比,要保障業主利益,應在法團大會討論,才較合理。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指,委員會審議過程中,列出了份額不同處境情況,他關注政府有否設機制,當有糾紛時有否中立的協助機制,快速地找出答案;以避免業主們糾紛,甚至需「打官司」才能決定份額。
李冠殷表示,政府一直有向業主提供不少支援服務,包括法律諮詢服務,透過物管公司幫助法團提供顧問服務,他指日後亦會向業主和物管公司發指引,認識新安排;同時當發生爭拗時,政府有提供調解服務,避免「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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