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雜誌|驅趕禁餵成效有限 團體倡建安置中心 多管齊下為野鴿節育
2024-02-21 08:00
野鴿遍布全港各區,政府屢次「出招」整治,如漁農自然護理署早年實行「野鴿避孕藥試驗計劃」,當局去年底又刊憲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建議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現行規定擴展至涵蓋野鴿,並提高相關罰則。有關注團體指出,「禁餵」宜配合其他方式進行,建議政府參照外國建設「避孕鴿舍」,或在各區公園設白鴿安置中心,同時推行把鴿蛋換成假蛋的「換蛋」措施,望進一步減少鴿子繁殖;有保育人士提到,喜見政府在宣傳教育以外,為應對鴿患踏出新一步,希望當局持開放態度,讓大眾一同參與規劃,多管齊下為鴿子謀出路。
鴿子是香港常見鳥類,無奈人鴿因為衞生問題變得難以共存。過去5年,漁護署平均每年接獲逾710宗有關野鴿的投訴或查詢個案(見表);虐鴿事件亦屢見不鮮,有居於鴿患黑點一帶的市民疑因飽受鴿子滋擾,憤而向野鴿施暴,拔毛、折翼等手法盡出,最終落網被控「殘酷對待動物」。
政府近年屢次「出招」整治,漁護署曾於2019年2月至2020年5月期間,委託香港觀鳥會進行「全港野鴿聚集點野鴿數量調查」,統計出全港約有1.7萬隻野鴿;署方按調查結果,選定港鐵堅尼地城站、馬頭圍道/馬坑涌道休憩花園,以及港鐵坑口站為試點,於2021年展開為期2年的「野鴿避孕藥試驗計劃」,試行向野鴿餵飼塗上避孕藥的飼料,以控制其繁殖。
避孕糧試驗計劃成效成疑
據了解,鴿子繁殖速度驚人,一對鴿子每年可繁殖5至7次,母鴿普遍每次產下2顆蛋,孵化期約為17至19日,而幼鴿滿6個月大已可再繁殖,使鴿子數量以幾何級數上升。試驗計劃去年底結束,官方尚未公布成果,惟記者上周到坑口站觀察,仍有過百隻野鴿聚集「曬太陽」,而且鴿子對途人毫無戒心,面對市民欲伸手觸摸也沒有迴避,更有糧食被撒滿地上,鳥糞處處。食環署回覆指,一向關注餵飼野鳥弄污公眾地方而引致的環境衞生問題,並在相關地方派員加緊巡查及執法,按需要加強清洗及使用稀釋漂白水消毒有關地點,以改善情況。
鳥類關注組織「香港救援鳩鴿及雀鳥」的幹事Cecilia指,喜見政府在教育宣傳以外,為應對鴿患踏出新一步,過去亦有國家曾作「避孕糧」試驗,鴿子數量按年下跌20%,成效顯著。但她直言,本地計劃效果存疑,皆因糧食份量甚少,而且撒放方法非最有效,「外國有教育組織說明要直線撒放,而非一坨坨地餵食,鴿子或覺得食物不吸引,份量不夠食。」她希望,署方能透明地公開資料,讓業界一同審視成效再作微調。香港野生雀鳥保育關注組亦言,難以確保白鴿每日有進食足夠的藥物,未必能完全發揮藥物避孕的效果。
去年11月,政府再接再厲,刊憲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漁護署指,現行《條例》規定,全香港一律禁止餵飼野生動物,而「野生動物」在法例上歸類為「馴化類動物以外」的任何動物。由於野鴿在普通法下被歸類為「馴化類動物」,並不屬於《條例》所定義的野生動物,目前不受有關禁餵規定所限。政府已向立法會提交進一步修訂建議,訂明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現行規定,擴展至涵蓋野鴿,以及提升非法餵飼的罰則至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並引入5000元定額罰款機制,以加強阻嚇力;新修訂條例將於今年8月1日生效。
「禁餵」僅短時間內可行
然而,多個團體對「禁餵」做法各執一詞。香港野生雀鳥保育關注組指,餵食令野鴿脫離被食物鏈制衡的狀態,基於大眾反對撲殺,「禁餵」是短時間內控制鴿子數目的可行方法。香港原鴿生態及社區政策研究小組主席Kelly則指,實施「禁餵」或會令野鴿減少聚集,但鴿子有歸巢性,不會輕易離開「好食好住」的地方。她續說,問題擾攘廿載,官民處理鴿患的目標不一致,驅趕手段不能減少鴿子數量,亦無助解決市民遇到的衞生問題。
「香港救援鳩鴿及雀鳥」創辦人Gian亦言,「禁餵」必須配合其他政策,參考英國、德國、意大利及西班牙的做法,皆有同時間作避孕糧、定點餵飼或設立開放式鴿舍等手段,以改善鴿子棲息地和節育。她獻計為鴿子「謀出路」,指可參考應用於流浪貓狗的「捕捉、絕育、放回」方法,建議設立開放式「避孕鴿舍」,利用食物和安定的居住環境引誘鴿群遷移,再配合「換蛋」措施,把鴿蛋換成假蛋,以減少繁殖後代,「全球多份醫學報告指出,單一禁餵並不能減少物種數量,專注節育才能有效且長遠地解決問題。」
Kelly則建議政府參照九龍公園的「百鳥苑」,在各區公園設立封閉式的白鴿安置中心,引導鴿子進入中心由職員圈養,拉開市民與鴿子的距離,也要針對繁殖率實行「換蛋」,「如果鴿群不斷生育,鴿舍都會逼爆,沒有方法能十全十美。」不過,香港野生雀鳥保育關注組擔心難覓「鴿舍」選址,「試問在哪裏興建才不會有居民反對?又如何引領及規範全港野鴿只在鴿舍生活不外出?」
籲持開放態度讓大眾參與
漁護署指,野鴿聚集主要是為了覓食,持續的人為餵飼活動令不少野鴿在市區各處聚集,構成滋擾和公共衞生等問題。署方會持續監察野鴿聚集的情況,多管齊下減少野鴿滋擾,如提供防治雀鳥的建議予受影響人士,透過不同宣傳途徑教育市民,包括舉辦巡迴展覽、擺設宣傳街站、設立專題網頁等,亦會提供宣傳品予各政府部門、屋苑及學校等懸掛及派發,以提醒市民不要餵飼野鴿。
Gian提到,政府在進行教育及宣傳上有一定難度,舉例過去10年未有本地報告顯示鴿子帶有禽流感,無奈大多數市民對鴿子有誤解,將白鴿跟病菌連繫,「疫下情況更加明顯,好多人一見到白鴿就好恐慌。」她坦言,鴿子也可以在民居以外有生存空間,首要目標是遏制野鴿數量上升及減少對市民的影響。她續說,部分地區的政府會跟民間團體的義工合作,向非法餵飼的市民宣傳避孕糧方針,期望港府也持開放態度,讓大眾一同籌劃及營運計劃,「團結各方力量才會更成功。」
修訂大開先例 鴿子納入「野生動物」附表
有團體指,是次修訂把本被定義為「家禽」的鴿子納入「野生動物」附表,恐成為以野生動物相關條例,規管「非野生動物」的先例。
本地「鴿子之亂」可追溯至1997年,香港發現首宗人類感染H5N1禽流感病毒的個案,及後有市民染疫死亡,港府多番撲殺活雞以除後患,直至2006年正式禁止散養家禽,當中雞、鴨、鵝、鴿和鵪鶉皆受限,違者可處罰款。當年香港仍有「賽鴿」活動,部分主人不願花費申請牌照而棄養,加上鴿子繁殖速度快,導致街上的流浪野鴿越來越多。然而,此次修例鴿子卻被列入《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中的「禁止餵飼的動物」附表。Kelly指,政府或不想因而定立新法例,才「破例」以野生動物的相關條例,規管並非野生動物的鴿子,做法有些牽強。
Kelly憶述,在2019年有關「提升香港動物福利建議」的公眾諮詢會上,政府曾強調鴿子是「家禽」,現時做法除了令鴿子的「身份」變得模糊,也因只被列入附表,不受《條例》保護,得不到作為「野生動物」的保障,認為政府有必要解釋及釐清鴿子的定義。她補充,流浪野鴿跟流浪貓狗的性質如出一轍,擔心是次修訂開先例,「日後想追加甚麼動物入條例都可以!」
記者:仇凱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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