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休班警涉酒駕及拒捕等3罪 押後明年2.29再訊
2023-12-27 11:09
47歲休班男警涉於今年4月在旺角危險駕駛一輛輕型貨車,他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期間表現不合作,被控酒後駕駛、危險駕駛及拒捕3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辯方申請押後,與控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裁判官溫紹明應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2月29日再訊,被告續以3000元保釋候訊。
被告李雪輝(47歲)無報稱職業,他被控於2023年4月2日,在九龍旺角登打士街近彌敦道交界的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展示登記號碼WT1255的輕型貨車。
案件發生在今年4月,涉事休班警事後被停職。資料圖片
被告另被控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標,即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不低於70毫克;以及在旺角登打士街37號外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長2448、警員35052及警員26695。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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