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醉駕辦理新規︱指定情況從寛處理惹非議 網民:領導喝酒提供靈活空間
2023-12-18 21:11
周一(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將於本月28日起施行。《意見》其中明確規定四種醉駕情況可以從寬處理,當中包括:
(一)自首、坦白、立功的;
(二)自願認罪認罰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賠償損失或者取得諒解的;
(四)其他需要從寬處理的情形。
該《意見》同時還規定對15種情形將從重處理: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汽車的;
(四)嚴重超員、超載、超速駕駛的;
(五)服用國家規定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後駕駛的;
(六)駕駛機動車從事客運活動且載有乘客的;
(七)駕駛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且載有師生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駕駛的;
(九)駕駛重型載貨汽車的;
(十)運輸危險化學品、危險貨物的;
(十一)逃避、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的;
(十二)實施威脅、打擊報復、引誘、賄買證人、鑒定人等人員或者毀滅、偽造證據等妨害司法行為的;
(十三)二年內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查獲或者受過行政處罰的;
(十四)五年內曾因危險駕駛行為被判決有罪或者作相對不起訴的;
(十五)其他需要從重處理的情形。
有關《意見》一出,網民均對嚴懲的醉駕的行為表示支持,惟對於個別情況下的從寬處理,卻引起不少網民的反對,有人提出擔心會鼓勵酒駕。
網民意見:
雙木林2217:只要有條縫,就能撕開大缺口……
SongxHui:居然裡面還強調自首,屬於從寬處理,酒駕不都是被抓,還有自首
丹陽曲阿2:對於某些人網開一面而已。
雲之盡處:倒退!這不就是鼓勵酒駕嗎?
中華民族罪人_魏建國:給領導喝酒提供靈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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