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立法管制海上酒駕藥駕 草案周五刊憲1月首讀
2023-12-20 22:10
政府將立法管制在本港水域內海上酒駕和藥駕,有關的《海上安全(酒精及藥物)條例草案》將於周五(22日)刊憲,並將於明年(2024年)1月10日提交立法會首讀。
賦權警方海事處抽查 罰則擬與道路酒駕藥駕相同
根據《草案》,任何參與操作在航船隻,包括控制、駕駛船隻或為船隻領港的人士,或於在航船隻上履行指定職責,即與船隻安全、保安以及保護海洋環境有關的人士,如受到酒精或藥物影響,而其程度達到該人沒有能力妥當地操作船隻,或其體內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或其體內含有任何指明藥物,即屬違法。擬議的罰則與《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下陸上酒駕和藥駕罪行的罰則相同。
同時,《草案》將賦權海事處和警方人員在發生海上交通事故後或進行抽查時,可要求參與操作在航船隻或於在航船隻上履行指定職責的人士進行認可酒精及/或藥物測試。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考慮到錨泊、繫岸或擱淺的船隻即使開動引擎後仍無法航行,《草案》將只適用於在航船隻,即不包括錨泊、繫岸或擱淺的船隻。當局正參考現時道路上酒駕和藥駕的檢測規定,以制定一套海上執法程序。
政府已就有關立法建議諮詢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及海事處轄下的不同法定及諮詢委員會,並獲各委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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