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就車牌查冊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 排期明年1.17處理

2022-12-07 19:27

7.21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就車牌查冊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排期明年1月17日處理。資料圖片
7.21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就車牌查冊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排期明年1月17日處理。資料圖片

港台《鏗鏘集》時任女編導蔡玉玲前年製作節目報道元朗「七二一」事件,向運輸署申請車牌查冊。她被控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名成立,經審訊後被裁定兩罪罪成及罰款六千元。蔡玉玲早前不服定罪上訴遭原訟庭駁回,向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獲批。根據終審法院網頁顯示,蔡玉玲另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案件已排期在明年一月十七日上午十時處理。

高等法院李運騰法官上月認為蔡玉玲一方所提出的問題:「運輸署署長可否以申請與交通及運輸事宜無關為由,拒絕批出提供有關證明書?」,具有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的法律論點,特別是對新聞界或以不同目的去查冊的人士有重要影響,故具合理爭辯之處,適宜交由終審法院再作定奪,批出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書。

惟李官拒絕批准蔡玉玲提出的第二條法律問題,「如運輸署署長可以申請與交通及運輸事宜無關為由,拒絕批出提供有關證明書,『交通及運輸事宜』該如何定義?蔡玉玲就道路上使用車輛而進行的新聞調查是否屬於交通及運輸事宜』?」交予終審法院處理,蔡玉玲當日已向傳媒表明「早有準備案件會上訴至終審法院」,預計會另就第二條法律問題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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