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原料貿易公司女東主遭第二任丈夫肢解案 高院下令被告賠償逾3500萬元

2022-12-07 18:16

塑膠原料貿易公司女東主林凡2010年在內地被第二任丈夫陳德倉勒死肢解。資料圖片
塑膠原料貿易公司女東主林凡2010年在內地被第二任丈夫陳德倉勒死肢解。資料圖片

塑膠原料貿易公司女東主林凡2010年1月在內地被第二任丈夫陳德倉勒死,遭肢解六件埋於沙井底。死者兒子代為提出傷亡訴訟,事隔十二年,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歐陽浩榮頒布書面判詞指,經計算後死者遺產前約有4200萬港元,死者兒女在死者死後失去生活依靠,下令現仍在內地服刑中的陳德倉需就死者死亡賠償近3513萬港元。

原告為死者林凡的兒子兼遺產管理人楊百鈞,被告為陳德倉。判詞指,被告陳德倉在2010年11月19日被廣東湛江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謀殺罪成,被判死刑但緩刑兩年,陳上訴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被駁回,現在東莞監獄服刑中。而死者兒子楊百鈞在死者逝去時為科大生物工程系一年級學生,死者死後令他失去母親資助其學費、生活費、膳食費、零用錢、租金等,沒有母親為他打理家務,其母親送他的樓宇及保險沒有人供款。

死者女兒Lily指她在死者失蹤時停學,從美國回來香港並往內地尋母,2011年在理大就讀會計及金融系學士學位,死者死後令她失去母親資助其學費、生活費、膳食費、零用錢、書簿費、租金等,沒有母親為她保險供款,又沒有母親為她聘請家傭。法官裁定死者非自然死亡事故導致的財富聚積損失,以及死者兒女的損失,合共近3513萬港元,下令陳德倉需作出有關賠償及訟費。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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