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铿锵集编导蔡玉玲就车牌查册向终院申请上诉许可 排期明年1.17处理

2022-12-07 19:27

7.21铿锵集编导蔡玉玲就车牌查册向终院申请上诉许可,排期明年1月17日处理。资料图片
7.21铿锵集编导蔡玉玲就车牌查册向终院申请上诉许可,排期明年1月17日处理。资料图片

港台《铿锵集》时任女编导蔡玉玲前年制作节目报道元朗「七二一」事件,向运输署申请车牌查册。她被控两项为取得道路交通条件下的证明书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罪名成立,经审讯后被裁定两罪罪成及罚款六千元。蔡玉玲早前不服定罪上诉遭原讼庭驳回,向高等法院申请终审法院上诉许可获批。根据终审法院网页显示,蔡玉玲另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案件已排期在明年一月十七日上午十时处理。

高等法院李运腾法官上月认为蔡玉玲一方所提出的问题:「运输署署长可否以申请与交通及运输事宜无关为由,拒绝批出提供有关证明书?」,具有重大而广泛的重要性的法律论点,特别是对新闻界或以不同目的去查册的人士有重要影响,故具合理争辩之处,适宜交由终审法院再作定夺,批出终审法院上诉许可证书。

惟李官拒绝批准蔡玉玲提出的第二条法律问题,「如运输署署长可以申请与交通及运输事宜无关为由,拒绝批出提供有关证明书,『交通及运输事宜』该如何定义?蔡玉玲就道路上使用车辆而进行的新闻调查是否属于交通及运输事宜』?」交予终审法院处理,蔡玉玲当日已向传媒表明「早有准备案件会上诉至终审法院」,预计会另就第二条法律问题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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