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記者「軍火佬」擺花路祭 裁定公眾地方傾卸扔棄物罪成罰款3500元

2022-12-07 16:20

被告胡家輝在公眾地方傾卸扔棄物罪成。陳子豪攝
被告胡家輝在公眾地方傾卸扔棄物罪成。陳子豪攝

綽號「軍火佬」的網媒男記者去年7月初於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擺放花束路祭刺警男子梁健輝,其後被票控。裁判官陳志輝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裁決指是否路祭並非重點,而是被告如何處置花束,被告多次拒絕警方要求取回花束,故裁定其在公眾地方傾卸扔棄物罪成,罰款3500元。

警方當日晚上封鎖崇光百貨外東角道行人專用區防止市民獻花。
警方當日晚上封鎖崇光百貨外東角道行人專用區防止市民獻花。

陳官引述案情指被告去年7月2日下午3時許在崇光百貨東角道正門地上擺放2束花束,警方多次要求取回遭被告拒絕,故發出告票。陳官分析案中重點並非是否路祭,而是被告如何處置花束。花束垂直擺放在玻璃門外是否構成妨擾陳官有保留,然而需考慮被告拒絕警方多次要求是否等同棄置垃圾。根據警方隨身攝錄機,警方要求下被告多次回覆「隨便」、「我唔會執返啲花,啲花係祭品」、「我都會擺喺度路祭」,陳官故裁定被告放棄其控制權,無意收回花束,遂裁定在公眾地方傾卸扔棄物罪成,罰款3500元。

44歲被告胡家輝被票控於2021年7月2日下午3時許於銅鑼灣軒尼詩道555號崇光百貨外傾卸扔棄物即花。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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