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灣河開槍案|「熊仔餅」圖搶劫等3罪與同黨 各判囚6年 

2022-11-30 15:44

被告周柏均3項罪名成立。資料圖片
被告周柏均3項罪名成立。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綽號「熊仔餅」的21歲男生周柏均在西灣河腹部中槍,事後與舊同學胡子健被控企圖搶劫和阻差辦公兩罪,周柏均另被控一項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2人早前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二人明顯是預先計畫參與聚集的滋事分子,恃著人多勢眾欺負獨自執行職務的警員,公然挑戰警方權力,肆無忌憚、目無法紀,而周被捕後趁機拔足而逃,做法明顯經過計算,又斥周就其病況誇張失實,故意誤導法庭,認為二人傷勢完全咎由自取,判處兩人各監禁6年。

事發在2019年。資料圖片
事發在2019年。資料圖片
被告企圖搶槍。資料圖片
被告企圖搶槍。資料圖片
被告企圖搶槍。資料圖片
被告企圖搶槍。資料圖片
被告企圖搶槍。資料圖片
被告企圖搶槍。資料圖片
被告周柏均。
被告周柏均。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案發當日民眾堵路令交通癱瘓,兩名被告是參與集結的滋事分子,眼見身穿制服的警員獨自執行職務,仍然尾隨挑釁,以惡霸姿態,恃着人多勢眾欺負警員,公然挑戰警方權力。法官考慮到兩名被告犯案時手無寸鐵,並非持械搶槍,但他們糾黨犯案,罪加一等。當時社會氛圍對警方不滿,對警員懷有敵意,被告的行為容易挑起現場情緒,迅速令情況急劇惡化,令涉案警員陷入險境。

法官表示周柏均被制服後以「搶槍罪」被捕,他聲稱想脫去背囊,但趁機拔足逃跑,行為明顯經過計算。周雖然指自己事後患腸沾黏後遺症,多次入院治療,醫生未能找出根治方法,劇痛情況可能會繼續惡化,如未及時治理,嚴重時可能有生命危險。胡子鍵亦指他現事後還有創傷後遺症及抑鬱症,出現情緒困擾、回閃、發惡夢,每3個月需要到醫院覆診。

法官引述其他醫療報告指,周的腸沾黏情況在手術後隨即自行癒合,雖然腸道偶有痛楚,但經過保守而非入侵性的診治後情況好轉、穩定且理想,與周所指的情況完全不吻合。法官斥周指醫生束手無策,他亦有生命危險,屬於誇張失實,故意誤導法庭。

法官認為兩名被告傷勢完全是咎由自取,康復情況理想及穩定,情況絕不嚴重,其健康情況及家庭環境不構成求情因素,而兩人經審訊後被定罪,全無悔意。法官考慮到本案全部罪行源於同一事件,認為3罪應同期執行,終判兩人各入獄6年。

兩名被告依次為21歲學生周柏均及20歲學生胡子鍵。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A;及企圖劫去A的一支警槍。周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A的合法羈押逃脫。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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