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涉破壞屯門兆康站設施 2人認暴動罪3人否認控罪受審
2022-11-14 14:36
5男女涉嫌於2019年10月初晚上響應網上號召,於屯門破壞兆康西鐵及輕鐵站被捕。其中23歲男地產經紀及17歲女學生今早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2人的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破壞財產罪則存檔法庭,案情指2站維修費用合共逾874萬元。
因應辯方要求,法官李慶年考慮索取報告量刑,惟明言「判勞教中心機會好微」,「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大肆破壞,情節嚴重嘅」,不認同女學生犯案時14歲屬極度年輕的例外情況。2人還押至明午再作定奪。同案餘下3人否認暴動罪受審。
案情指,2019年10月7日晚上8時許有消息指有為數過百人於屯門兆康西鐵站聚集破壞西鐵站設施。閉路電視影像可見近9時半開始有大量黑衣人集合在西鐵站手持長條形硬物,有人由9時25分至31分破壞西鐵站設施包括擊打閉路電視鏡頭、指示牌、閘機、玻璃門及噴油。
黑衣人隨後轉往輕鐵站破壞輕鐵設施,包括用硬物擊打月台的告示燈箱、電子顯示屏、閘機、閉路電視鏡頭,用消防喉向路軌及電子顯示屏噴水及噴漆油直到9時38分。而西鐵站對面大廈居民康子文拍攝兆康西鐵站F出口通道的影片可見17歲女學生梁綺菁身處聚集人士當中。
9時33分警方到達屯門兆康西鐵站1樓入口平台,看見一大群人逃往兆康苑方向,偵緝總督察溫景亨下車追捕時追到地下兆康輕鐵站近兆康商場入口的輕鐵路軌上,追上手持一支74厘米長黑色鐵枝的23歲男地產經紀何嘉俊,壓在地上制服對方,警誡下何稱「對唔住,我對以上行為即係破壞西鐵站表示後悔,我知錯。」
錄影會面下何嘉俊指晚上8時許在屯門市廣場下班,會合朋友視察情況後隨人群到兆康站,有友人將鐵棍交給何,到達兆康西鐵站1樓平台時看見有大約百多人破壞西鐵站設施,何手持鐵棍四處走了15分鐘左右,突然有人大叫「有警察呀」,隨後逃跑時被捕。
9時38分警員8245抵達兆康西鐵站F出口,追截跑向輕鐵站的十多人,在輕鐵站看見數十人聚集及叫囂,期間有人用石頭擲向警方,他看見17歲女學生梁綺菁身穿全黑衣著在人群當中,上前追截截停對方,在其斜孭袋內搜獲2隻白色手套、 1個尖咀鉗及1支噴漆。事後兆康西鐵外牆有被噴漆噴過的痕跡,廣告箱玻璃破裂,多塊玻璃被打破,經點算兆康西鐵及輕鐵站維修費用分別逾795萬及79萬元,合共逾874萬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2019年10月被捕,翌年12月被控,檢控延誤了14個月,李官回應指斷定是否延誤檢控須考慮多項因素,門檻相當高,例如須視乎延誤時長、被告精神或更生是否受到實際影響等。辯方希望法庭索取勞教中心報告量刑,李官明言「判勞教中心機會好微」,一般會判處即時監禁或進入教導所。
辯方又指梁綺菁案發時年僅14歲,屬極度年輕,而且梁綺菁健康受困擾,多次求診,而本案案情及暴力程度相對較輕微,李官反駁「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大肆破壞,情節嚴重嘅」,不認同被告年輕屬例外情況,辯方希望法庭為其索取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控方開案陳詞另指警方抵達兆康西鐵站E出口時看見大量人士往兆康輕鐵站方向樓梯逃走,追到兆康苑商場外截停制服18歲男學生雷呈昊及33歲男電訊銷售員黃健進,期間雷呈昊強烈反抗掙扎,嘗試逃走,被警員以警棍擊打右邊腓骨神經位置三下;10時許22歲女學生陳朗婷在兆康西鐵站E出口下輕鐵站旁邊前往兆康苑方向逃跑時失平衡跌倒地上,被女警制服。
被告依次為23歲男地產經紀何嘉俊、18歲男學生雷呈昊、33歲男電訊銷售員黃健進、17歲女學生梁綺菁及22歲女學生陳朗婷,同被控於2019年10月7日在屯門港鐵及輕鐵兆康站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另外何及梁分別被控同日於輕鐵兆康站路軌近兆康商場入口保管或控制1支74厘米長的鐵枝、1把鉗和1瓶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或允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破壞或損害任何他人財產。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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