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踢爆「先買後付」隱藏收費伏位多 投訴翻倍
2022-10-17 13:31
近年銀行或個別平台陸續推出「先買後付」(Buy Now, Pay Later又稱BNPL)這種新興的付款方式,標榜「先享受、後付款」,還聲稱可提供免息分期。但消委會提醒「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當中會涉及逾期還款的收費,而且「先買後付」其實是「先使未來錢」,消費者容易過度消費。根據數字,消委會分別於2021年及2022年1月至8月,收到9宗及18宗涉及「先買後付」的投訴,今年首8月接獲的投訴便較去年全年多1倍。
設延期付款行政費戶口解凍手續費
「先買後付」平台大多標榜讓消費者免息分期付款,但付款期通常較短,多為3個月。消委會檢視當中的逾期付款條款,發現不同平台各有規定,或涉及各種名目的收費,如延期付款行政費、戶口解凍手續費等,收費由$50至$300不等,或以年利率計算。有平台的免息分期只限首3個月,及後每個月的手續費為交易金額的0.2%,有部分平台的條款顯示平台可在未知會消費者的情況下自行決定更改行政費用。消費者如未能及時付款,衍生的費用可能不低,平台甚至可交由第三方收款代理追討欠款,及可隨時以任何理由拒絕、暫停或終止消費者的帳戶。
門檻低易過度消費
「先買後付」常用於網上及小額交易。消費者需預先在「先買後付」平台開戶,輸入個人資料,上載身分證明通過認證,再綁定香港發行的信用卡或扣帳卡,便可於指定合作的網店或實體店購物,在取貨後的指定時間內,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繳付購物金額。普遍「先買後付」平台毋須提供入息證明或查詢信貸紀錄,吸引沒有固定收入的消費者,如自由工作者、學生、家庭主婦、失業人士申請服務。由於選用「先買後付」的門檻頗低,若長期使用便有可能造成一種依賴和不知不覺間過度消費,一旦無力償還帳單,或會因逾期付款而需承擔罰款,甚至影響信貸紀錄。
另外,消委會關注市場上由非銀行提供的「先買後付」分期付款產品的規管問題,促請非銀行提供的「先買後付」的平台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放債人牌照。此外,這些平台亦可參考金管局最近對銀行發出的指引,盡快落實保障消費者的措施。
投訴翻倍
消委會引述數字指,分別於2021年及2022年1月至8月,收到9宗及18宗涉及「先買後付」的投訴。投訴涉及商家未有清楚解釋和「先買後付」平台之間的關係,消費者或在不知道服務是由第三方提供的情況下使用「先買後付」平台消費;此外,消委會發現,不少在香港營運的「先買後付」平台的公司總部都設置於海外,有部分平台只提供電郵地址作查詢或投訴。有消費者在被凍結帳戶後或欲取消交易時,無法即時聯絡相關平台,或只獲聊天機械人回覆,未能得到適時的協助,亦難以取回退款。平台與商家權責亦不清,在有爭議時容易互相推搪責任,令消費者缺乏保障。
此外,「先買後付」的退貨和退款機制因平台而定,令消費者處於非常被動的位置,對消費者保障成疑。例如有平台表明,須待商家確認及完成退貨,才會退款;而在平台確認之前,消費者必須繼續完成付款。另外涉及退款、退貨的要求,或須經由平台審批。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