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偽造調查結果 男警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准保釋

2021-12-31 15:31

案件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資料圖片
案件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資料圖片

49歲男警涉嫌於2018年至2019年期間偽造調查結果,兩宗案件中分別訛稱證人不會提供口供及事主拒絕聯絡警方,引致延誤及終止調查。案件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男警被控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5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保釋候訊,期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溫志煒現已停職,被控於2019年3月26日至5月30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身為警務人員,作出蓄意及可構成罪行的不當行為,即虛假地在案件編號TSRN 18023685的警察檔案調查報告、以及M.12和M.14的紀錄中表示,陳詩媚曾通知警方她不會就一宗指稱的店舖盜竊案提供口供,而導致該案的調查延誤及終止;及於2018年12月23日至2019年5月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身為警務人員,虛假地在案件編號STRN 18037323的警察檔案調查報告、以及M.2的紀錄中表示,該宗欺詐案的受害者郭麗英,曾要求警方不要再聯絡她,而導致該案的調查延誤及終止。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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