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男子趴車頭仍開車 女司機衝燈撞車認危駕等4罪

2021-12-31 15:13

貨車司機當時一度伏在車頭。影片截圖
貨車司機當時一度伏在車頭。影片截圖

33歲女司機今年2月在元朗駕駛私家車撞到輕型貨車,雙方談不攏賠償金額,突然女司機不顧貨車司機伏在車頭,開車駛離現場約125米,又2度衝越紅燈方停下;及後再在元朗公路超速駕駛,撞到巴士後翻側。女司機今日於荃灣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及不小心駕駛等共4罪,法官林嘉欣押後案件至下月20日判刑,被告獲准以1萬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准離港。

家庭主婦韋雅儀承認了1項不小心駕駛、2項危險駕駛和1項駕駛未獲發牌的車輛罪,承認於2021年2月4日在元朗教育路不小心駕駛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及於同日在元朗公路危險駕駛上述私家車;及駕駛上述未獲發牌的私家車。

案情指,今年2月4日晚上約8時半被告在元朗教育路駕駛私家車撞到1輛輕型貨車車尾,致其防撞槓輕微損毀。被告與貨車司機商討賠償不果,返回車上,同一時間貨車司機就站在私家車前方報警阻止。被告突然開車慢駛,輕碰貨車司機,令對方伏倒在車頭,女司機駛前私家車約125米,期間曾調頭駛入逆向行車線,又衝越兩組紅燈,才減速停車。

被告及後駕駛私家車沿元朗公路往上水方向,並以時速105公里行駛,超出時速80公里的車速限制,再撞向前方一輛巴士車尾,私家車翻側,被告自行爬出車廂,徒步逃離現場。巴士司機停車報警,巴士上人員均沒有受傷。警方調查後,發現私家車登記車主為被告丈夫,其確認案發時車輛由被告駕駛,而車輛牌照已於同年1月8日到期。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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