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科去年提17宗刑罰覆核14宗得直 楊美琪對政治檢控指控感遺憾

2021-12-22 15:22

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 資料圖片
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 資料圖片

律政司刑事檢控科今日發表其年報《香港刑事檢控2020》,回顧律政司去年的檢控工作。律政司表示,一直致力維護法治和司法與檢控獨立,並在履行檢控職責時無畏無懼、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對於曾經有指控認為律政司的檢控決定受到政治考慮或外界施壓影響,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在刑事檢控專員的序言中強調律政司的所有檢控決定均是按適用法律、《檢控守則》和證據作出。律政司在有充分可被法院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並符合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才會提出起訴。

楊美琪表示,2020年的「根本挑戰」在於處理的案件性質愈來愈具爭議,處理部分政治敏感案件時更往往被指控為「政治檢控」,檢控科人員更曾遭某些巿民惡意無理謾罵。楊強調,律政司的刑事檢控工作,具有受到憲法保障的獨立性,檢控人員亦向來以最高專業水平處理案件,時刻把持同等尺度,不偏不倚,按法律、《檢控守則》和證據作出決定,被告的政治立場完全不在考慮之列。 

楊美琪在刑事檢控科年報表示,現今世代,檢控決定經常受到嚴厲監察,檢控人員必須無畏無懼,性格剛強,即使批評嚴厲或令人難堪,也要能夠承受,作出判斷時絕不能屈服於政治、傳媒或公眾壓力。

楊美琪又提及,近年檢控科主動提出覆核刑罰申請日益增多,覆核均基於刑罰原則上錯誤或明顯不足而提出,在2020年共計提出17項覆核刑罰申請,當中14宗涉及公眾秩序活動,上訴法庭裁定該14宗覆診全數得直;而整體現言,檢控科提出覆核刑罰申請較2018年和2019年多6宗和4宗。

另疫情下違反檢疫規定亦屬刑事罪行,楊提及部分定罪被告被判監數周,向社會傳達清晰阻嚇訊息,令公眾明白違反檢疫令是嚴重罪行,且不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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