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控科去年提17宗刑罚覆核14宗得直 杨美琪对政治检控指控感遗憾

2021-12-22 15:22

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 资料图片
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 资料图片

律政司刑事检控科今日发表其年报《香港刑事检控2020》,回顾律政司去年的检控工作。律政司表示,一直致力维护法治和司法与检控独立,并在履行检控职责时无畏无惧、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对于曾经有指控认为律政司的检控决定受到政治考虑或外界施压影响,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在刑事检控专员的序言中强调律政司的所有检控决定均是按适用法律、《检控守则》和证据作出。律政司在有充分可被法院接纳的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并符合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才会提出起诉。

杨美琪表示,2020年的「根本挑战」在于处理的案件性质愈来愈具争议,处理部分政治敏感案件时更往往被指控为「政治检控」,检控科人员更曾遭某些巿民恶意无理谩骂。杨强调,律政司的刑事检控工作,具有受到宪法保障的独立性,检控人员亦向来以最高专业水平处理案件,时刻把持同等尺度,不偏不倚,按法律、《检控守则》和证据作出决定,被告的政治立场完全不在考虑之列。 

杨美琪在刑事检控科年报表示,现今世代,检控决定经常受到严厉监察,检控人员必须无畏无惧,性格刚强,即使批评严厉或令人难堪,也要能够承受,作出判断时绝不能屈服于政治、传媒或公众压力。

杨美琪又提及,近年检控科主动提出覆核刑罚申请日益增多,覆核均基于刑罚原则上错误或明显不足而提出,在2020年共计提出17项覆核刑罚申请,当中14宗涉及公众秩序活动,上诉法庭裁定该14宗覆诊全数得直;而整体现言,检控科提出覆核刑罚申请较2018年和2019年多6宗和4宗。

另疫情下违反检疫规定亦属刑事罪行,杨提及部分定罪被告被判监数周,向社会传达清晰阻吓讯息,令公众明白违反检疫令是严重罪行,且不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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