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會委員被控推撞校長罪脫 官指證人供詞有關鍵矛盾  

2021-12-22 13:43

被告林靜霞襲擊罪脫。陳曉欣攝
被告林靜霞襲擊罪脫。陳曉欣攝

屯門路德會增城兆霖學校校長許詩禮報稱今年6月在校門外遭一名家教會委員推撞,委員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施祖堯今於屯門裁判法院指表證僅成立,被告決定不自辯。施官裁決時指,許及證人時任助理校長的證供與教育局證人供詞有關鍵矛盾,教局證人亦不見被告施襲,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辯方大律師查錫我結案陳詞時指,事主校長許詩禮及時任助理校長孫福晉於2015年結識,兩人關係密切。3名控方證人中只有教育局學校發展主任楊永豪較中立。許雖指被告襲擊她,卻未能指出如何受襲及受襲部位。許強調被襲後感好痛,其醫療報告亦沒有驗出任何傷勢。

施官裁決時指,許及孫的證供與楊有分歧,許供稱她與楊交談期間,被告攝入兩人中間,並用手推開她的右手。惟楊的證供指出被告一直站於其右後方,兩人中間沒有空位讓被告攝入,裁定許及孫的供詞有關鍵矛盾。而楊為獨立證人,其供詞清晰合理,獲裁定為誠實可靠證人。

另外,許描述受襲過程有搖擺,不肯定被告是否用手襲擊她,若楊的證供屬實,則被告最接近許的身體部位為左手而非距離較遠的右手,彭官直言對被告是否真的襲擊許的右手有懷疑。至於傷勢方面,醫療報告沒有反映許的手部有發紅,對許的供詞有「進一步疑慮」。

施官指雖然被告突然衝上前可疑,但楊看不見被告有襲擊許,故裁定被告罪脫。

許昨日供稱,被告多次向傳媒「抹黑」校方,更對向教職員表示「想我死」,惟否認辯方指對被告有偏見才捏造受襲。案發當日她與教育局學校發展主任楊永豪交談時,遭被告衝到兩人之間用手推開她的右手,惟辯方指出許不能用甚麼部位推她,被告站的位置亦不可能推許的右手。許亦供稱翌日到屯門醫院驗傷時醫生稱她手部「紅咗」。

被告在庭外表示「你無做過當然會判無罪」,指她當日與楊交談在先,許後來出現示意楊交談。她欲與楊繼續對話故走上前,從未襲擊許。當時許的身體突然向前傾,她以為許跌倒遂想扶住她,但許甩開她的手並大叫「你推到我!」。被告提到訟費為她外婆的遺產時一度落淚,她最後希望校長回頭是岸,反省為何上任以來學校的新政策備受爭議,以及正面回應家長。

39歲被告林靜霞被控於2021年6月1日在路德會增成兆霖學校外襲擊許詩禮。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