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醫院男病人涉推倒院友致死否認誤殺 陪審團今早退庭商議

2021-12-22 10:51

被告張澤明。
被告張澤明。

36歲男精神科病人3年前涉在爭執期間大力推倒四旬男院友,導致院友脊椎多處骨折,其後倒臥浴室,送院搶救後不治。男病人否認1項誤殺罪,案件在高等法院進行了8天審訊,4女3男陪審團今早10時許退庭商議。

現年36歲報稱無業的被告張澤明,被控於2018年11月5日,在香港非法殺死鄭學云(41歲)。被告與死者案發時均是留醫葵涌醫院的精神科病人。法醫指死者死因為頸部受傷、脊椎多處骨折及頭顱破裂。

控方案情指,2018年11月4日晚上葵涌醫院職員發現死者倒臥於浴間,送院後翌日凌晨不治。而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可見,當晚被告及死者同處院舍共用空間,被告曾用力推向死者肩背,其後相互怒目而視,被告再扯住死者衣服,其後2人先後進入洗手間。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淨係推咗佢一下,佢跌落地下,我唔理佢去屙尿」。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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