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頌賢涉2項選舉舞弊 女表演者指被告無透露欲參選
2021-12-14 17:32
前年區議會敗選人歐頌賢涉嫌於選舉期間向他人提供歌唱表演及免費書法班,作為投票給自己的誘因。她否認2項選舉舞弊罪,案件今日於東區法院開審。女表演者指,被告並無透露會參加區議會選舉或以活動宣傳自己,但控方質疑,既然她與被告稱不上是好友,不會討論選舉的事宜,便不會知道被告擺街站的真正目的。案件明日續審。
街頭表演者杜卓婷供稱,自己約4年前認識被告,但二人稱不上是好友。直至2019年被告向她表示希望讓年輕人分享音樂,並邀請她在以正能量為主題的街站演出。杜有感社會氣氛沉重,遂答允被告。而當日在港鐵西營盤站外表演完結後,透過電子錢包收取被告給予的1200元,其中一半分給另一男表演者徐朗翹。
另一證人徐朗翹。
徐表示只記得被告當時在街站上「行行企企」,沒有為意她是否派有發傳單,亦不知她欲參選,但出於好奇,有在網上搜尋過其名字。庭上播放的片段顯示,他們演出期間,身旁立著印有被告肖像和名字的直幡。女義工盧紀慈在書法班及歌唱表演期間負責派發傳單,她稱,完全沒有向途人提及要投票給被告及關於選舉的一切,亦無呼籲參與活動,但她承認傳單含被告的政綱。
44歲被告歐頌賢報稱工程師,她被控於前年10月10及16日,2次在區議會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歌唱表演及書法班以誘使對方投票予她。
法庭記者:湯璧瑜
建立時間14:14
更新時間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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