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選落敗歐頌賢涉選舉舞弊申簽守行為遭拒 官:若無辜更需要審

2021-08-26 13:06

被告歐頌賢離開法院。湯璧瑜攝
被告歐頌賢離開法院。湯璧瑜攝

前年區議會敗選人歐頌賢被指於選舉期間向他人提供歌唱表演及免費書法班,以誘使他人投票給自己,她今於東區法院否認2項選舉舞弊罪。辯方申請以簽保守行為處理,遭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拒絕,指若被告是無辜,「咁就更加需要審訊」;案件將於9月30日作審前覆核。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指有至少2名街頭藝人及書法家分別於19年10月應被告邀請,在選區內的港鐵站外附近進行1小時的歌唱表演及舉辦1小時的免費書法班,地點均展示一幅載有被告名字及肖像的直幡。被告其後向有關人士支付1200元及800元作報酬,並有申報為選舉開支。

辯方於庭上指,19年為艱難的時期,被告涉案前後積極服務社區,只是希望更多人認識自己,望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考慮涉案的直幡只載有被告的基本資料,選舉義工當日低調地派傳單及宣傳品,且服務性質並非高價值,建議本案以簽保守行為了事。羅官拒絕建議,指若被告是無辜,不應以此方式處理,又指選舉舞弊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你話呢啲活動係想市民認識(你)、同選舉無關,咁就更加需要審訊」。

44歲被告歐頌賢報稱工程師,她被指於前年10月10日,在區議會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歌唱表演以誘使對方投票予她。她另涉於同月16日,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無合理辯解而提供書法班予對方,作為對方在選舉中投票予她的誘因。

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西區「大學」選區共有3人參選,包括自稱中間派的歐頌賢及獨立民主派任嘉兒,任一度因「撞區」問題宣布退選,最終她以3,135當選區議員。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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