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員涉襲休班水警兼亮鎅刀 誤導警員罪成判社服令

2021-12-14 17:34

案件在西九龍法院裁決
案件在西九龍法院裁決

31歲女文員涉嫌去年11月在秀茂坪安達邨襲擊一名休班水警,之後亮出鎅刀的刀鋒,又向警員虛報住址。文員事後被控襲警、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誤導警務人員三罪,經審訊後被裁定誤導警員罪罪成,今於西九龍法院被判履行8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屈麗雯指,考慮到報告內容正面,被告背景良好,本案情節並非最為嚴重,終決定採納感化官建議。

31歲被告馮楚惠報稱任職文員,她原被控襲警、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誤導警務人員三罪。經審訊後,被吿被裁定一項誤導警員罪罪成,即於2020年11月15日,於秀茂坪警署報案室內虛報地址,誤導警員27034。

法庭記者:凌子淇

建立時間16:13

更新時間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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