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否認管理淫竇等罪11月閉門聆訊 涉案「非常高級」警員口供將成爭議

2021-10-21 18:04

被告胡炳雄(中)、代表大律師戴偉奧(右)。
被告胡炳雄(中)、代表大律師戴偉奧(右)。

警務處前國安處處長蔡展鵬疑今年3月光顧無牌按摩店,期間遇同袍巡查,該處被揭發經營色情場所,3女1男被控管理賣淫場所等6罪。各被告全部否認控罪,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預審,排定於11月10日作閉門聆訊,屆時會爭議涉案「非常高級」警員的口供與本案的關聯性,同日緊接進行第2次審前覆核。

辯方其中一名大律師戴偉奧要求控方提供案發當日11段閉路電視的片段,以判斷涉案「非常高級」的警員是否場所的恆常顧客(regular customer),另要求提供其2份口供。控方就此表示反對,指片段總長度超過7000小時,涉及16TB,若要作複印是不切實際,亦認為該警員的證供與本案無關,僅依賴環境證供便可。裁判官鄧少雄聽畢雙方陳詞後指出,自己有閱讀新聞,明白本案性質,該警員如何陳述絕對與各被告有關,最終下令控方須於4星期內向辯方提供片段及備妥承認案情,讓辯方自行決定其中關聯性。

被告依次為36歲女按摩師李亦晴、34歲無業越南籍女子元秋香、35歲女按摩師張明芳及61歲無業男胡炳雄。元及張分別否認於去年10月28日及11月5日,在香港灣仔莊士敦道191至193號勝意大樓1樓A室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李及元否認於本年3月19日在同地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及於同日同地管理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VIET SPA。胡否認於去年10月28日至本年3月19日期間在同地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以及管理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VIET SPA。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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