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按摩店4人否認管理賣淫場所 辯方擬傳召蔡展鵬作供
2021-09-01 10:56
曾任警務處國安處處長、現已被調任到人事及訓練部的蔡展鵬疑於今年3月光顧無牌按摩店,期間遇同袍巡查,該處被揭發經營色情場所,3女1男事後被控管理賣淫場所等6罪。各被告全部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下令將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作審前覆核,控方將傳召10名證人。辯方其中一名大律師戴偉奧向傳媒透露,屆時擬傳召蔡展鵬作供。
被告依次為36歲女按摩師李亦晴、34歲無業越南籍女子元秋香、35歲女按摩師張明芳及61歲無業男胡炳雄。元及張分別否認於去年10月28日及11月5日,在香港灣仔莊士敦道191至193號勝意大樓1樓A室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李及元否認於本年3月19日在同地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及於同日同地管理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VIET SPA。胡否認於去年10月28日至本年3月19日期間在同地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以及管理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VIET SPA。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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