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大火│助理消防區長指若知張用舊款對講機 不會批准入火場

2021-10-19 17:44

余家銳作供指並不知情張尹手持舊款對講機。
余家銳作供指並不知情張尹手持舊款對講機。

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四級大火致2名消防員殉職,包括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死因研訊今續。時任助理消防區長余家銳續作供,指當日如果知道死者張耀升與拍擋尹建偉使用舊款對講機,便不會批准二人入場救火,因自己手持的新型號根本無法與他們聯絡。另外,余認為張主動請纓入場後,再等待上司調派其他行動組人員或需時5分鐘,不同意此乃可接受的等候時間,明言「個火唔會等我哋。」

兼任煙火特遣隊主管的余昨稱,起火首日張主動請纓和尹入場接手滅火工作,因當時其下屬已經筋疲力盡等多項因素而應允。惟張的家屬代表大律師曾藹琪今指出,其實尹在案發前6年間均未曾入場救火,質疑余稱張、尹兩人「好Fit」,純粹基於他們經常做運動及體能訓練。余則表示,入口指揮官不會向每位消防員查問上次入場救火的日期,「企得喺度就喺合資格消防員」,認為一個消防員能否入場,並非取決於他多久沒有進入火場。

曾大狀再追問,若余當時向上司翁錦雄借調人手,只需要5分鐘,是可以接受的等待時間。余不同意,並解釋無論情況如何都應該盡快派員入場,強調「個火唔會等我哋。」不過他承認,用作紀錄煙帽隊資料的紙張已不見了,他單憑記憶,無法肯定是否從未出現空窗期。

至於張、尹手持的對講機乃舊款(「黑機」),余坦言當下並不知情,並稱如果一早知道,根本不會派二人入火場,因為余配備的新款「紅機」無法與之互通。曾大狀最後表示,余指派兩人入場時,並無方案確保他們安全,也沒有考慮火場形勢等,只是因爲張主動請纓,便決定調派他,余全部否認。

案發於2016年6月21日,牛頭角道淘大工業村第一座3樓時昌迷你倉起火,30歲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37歲消防隊目許志傑撲火期間昏迷,送院後相繼離世。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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