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大火│消防隊長:儲物倉緊密相連似多個火場同時發生
2021-10-06 17:30
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四級大火致2名消防員殉職,包括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死因研訊今續。時任高級消防隊長朱偉文續作供,指迷你倉與平常火場有異,因儲物倉緊密相連,形容「好多個火場同時發生」令搜救難度增加。時昌創辦人時景恒則稱,開辦業務前曾特地從具多年迷你倉經驗的澳洲公司購入間隔物料,及聘請專家監督,但起火3樓最終因成本問題僅用了國內製造的間隔物料。
時任高級消防隊長朱偉文昨供稱,大火首日曾在火場內見過五顏六色的火焰。他今在消防處法律代表提問下補充指,一般傢俱起火會造成攝氏600度的橙紅色火焰,惟火場內冒出白色火光,即溫度或已達1000度。朱坦言,以自己多年消防生涯,都從未見過傢俱起火會引起白、藍、紫色火焰,故估計火場內或有危險品、塑膠、化學品等在燃燒。而化學品起火會釋出對人體有害的酸性氣體及濃煙。
朱又指,涉案迷你倉面積44米乘46米,儲物倉緊密連接,每條走廊均可視為一個獨立的火場,坦言「根本似好多個火場同時發生。」再者,他記得曾於火場內爆開一個儲物倉,裡面存放著「五花八門」的物品,包括「幾嚿」鋰電池。此外,是次火災的傳熱方式與平常不同,每個倉頂均有鐵絲網包圍,空氣、火焰、煙霧則形成傳播媒介「一個傳一個」,導致火勢蔓延至多間儲物室。由於火場內的明火是直線向上噴射,就算採取向上射水讓水花折射至倉內的方法,滴入倉內的水花「少之又少」,成效未必很高。加上要準確調較射水角度,因此最終還是要靠爆開儲物倉直接灌救。
至於裝備方面,朱解釋消防保護衣一旦濕水,或會導致重量上升,同時會降低隔熱效能。但他與拍檔陳顯基最後一次入火場搜索死者張耀升時,衣物已濕了約7、8成,坦言熱力有很大影響。二人合力拖拉了張一段距離後,陳原本並不想撤退,盼「拉得一吋得一吋」,惟朱認為以火場及自身體力未必可以應付,「可能留多10 秒8 秒都支持唔住」,終先行撤離。
時昌創辦人時景恒則指,他連同陳果華及Jesus Ponce De Leon 三人,在 2001年共同創辦時昌迷你倉,並於 2004 年起租用淘大工業村,一共租了7層。由於當年迷你倉尚未盛行,他當初不懂得如何設計和裝修,遂聘請泰發工程公司處理。後來則從據稱具多年迷你倉經驗的澳洲公司「Steel Storage」購入間隔物料外,亦有聘請該公司一位新加坡顧問來港監督。
據時理解,涉案大廈首兩層的倉內間隔、設計、走廊通道、平面圖等均由「Steel Storage」負責,其餘樓層則交由泰發參照平面圖建成,表明有跟從消防及建築物條例。不過由於成本問題,除了首兩層,其他樓層最後都用了國內製造的物料。而消防處、屋宇署及地政署均曾到場視察。被問到起火的三樓迷你倉有否收過消防處警告,他稱不知道,並表示「我 2010 年後管緊幾十萬呎嘅地方,好多呢啲嘢未必上到我個位㗎。」
案發當日,助理物業經理呂國榮透過Whatsapp通知時,區域經理黃家晉報告淘大工業村分店起火,之後便收到黃電話指「3樓火燭」,並打算自行處理。時表示「驚佢唔得(無法自行救火),所以叫佢搞唔掂即刻報警」,甚至因而與呂爭執。對於呂曾要求黃等他回來才報警,時表示不知情,又稱如果一早知道會自行報警,認為應該更果斷地叫二人報警。惟時在消防一方詢問下,承認縱使當日曾考慮過要報警,但始終沒有這樣做,解釋當時「比較亂⋯未試過火燭」,因「未試過打3條9」,且大火途中已經有傳媒向其查詢,擔心返回案發地點或會被傳媒包圍,強調想冷靜地處理事件。
案發於2016年6月21日,牛頭角道淘大工業村第一座3樓時昌迷你倉起火,30歲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37歲消防隊目許志傑撲火期間昏迷,送院後相繼離世。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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