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7人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全部不准保釋11.3再訊
2021-09-29 18:15
組織「光城者」多名成員早前先後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今再有7人涉於本年內多次擺街站派發宣傳單張及發表言論,被控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包括一名年僅15歲的女生。案件下午於西九龍法院首次提堂。《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11月3日再訊,其間全部被告不准保釋,還押懲教看管。
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李庭偉申請眾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及押後案件至11月3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並反對7人保釋。眾被告分別由大律師黎家傑、魏俊、莊靜敏、黃纓淇及助理律師陳奕勤等人代表。除第7被告郭文希外,其餘6人今天均有保釋申請。羅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辯方擔保申請,並下令全部被告還押至11月3日再訊。
4男3女被告依次為16歲中六男生阮嘉謙、20歲男倉務員蔡永傑、15歲女生、16歲中四女生梁瀜允、25歲男售貨員陳右津、16歲中五男生蔣周政儒及18歲中六女生郭文希,同被控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
控罪指,7人於2021年1月10日至5月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及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法庭記者:凌子淇
更新時間: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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