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級火死因研訊】淘大工業村保安主管:唔理大細火見煙即報警

2021-09-14 05:30

時任恒隆保安主管陳滿根(圖)及工程公司老闆黎民中作供。
時任恒隆保安主管陳滿根(圖)及工程公司老闆黎民中作供。

  (星島日報報道)九龍灣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五年前發生四級大火致兩名消防員殉職,死因研訊昨續。當日報警的保安主管稱,到場後見大廈冒煙已即時報警,「唔理大細火,總之有煙攻上嚟我都會報警」,而消防亦於報警後兩、三分鐘到場。消防裝置承辦商老闆則確認,涉案大廈在案發前不足一個月前完成年檢,所有消防設備均符合法例要求。

  時任恒隆保安主管陳滿根供稱,當日約早上十時五十五分收到同事通知淘大工業村懷疑發生火警,遂從其駐守的淘大商場趕到現場。約兩分鐘後,陳從大廈地下天井看到三樓有煙,立即報警及致電其他物業經理。消防兩至三分鐘後到場,他帶消防員上三樓,期間敲響消防鐘,並指示下屬疏散租戶。他逗留現場至下午二時許,直至消防疏散才返回淘大商場繼續工作。

  陳續指,恒隆每年會安排一次火警演習,並會事先發通告,租戶有權決定是否參與,但他在二〇一〇年接手管理工業村至事發的六年間,時昌均沒有參與。被問到為何沒有跟進,陳表示「派晒通告,佢哋唔參與都係自己決定啦,我哋無得強逼佢。」陳又解釋看到有煙冒出後立刻報警,故當刻未來得及跑上樓敲響消防鐘,「做咗緊急嘢先(意指報警)……唔理大細火,總之有煙攻上嚟我都會報警。」

  怡華專業工程有限公司老闆黎民中供稱,〇五至一六年一直獲恒隆聘請為消防設備承辦商,為工業村進行每年一次的消防年檢,會根據建築師圖則確保大廈已有的消防設備齊全及可正常運作,但不負責加裝及改善裝置。消防處亦會按大廈或單位業務要求改動消防裝置,例如食肆、危險品倉等,惟對迷你倉沒有特別要求。

  黎表示,建築圖規定涉案大廈每層各有四個配備喉轆、警鐘及扲手掣的消防裝置,以及三個泡沫型滅火筒。一般而言,如要啟動消防警鐘,需要敲碎火警鐘玻璃以啟動警報及消防泵,拉動喉轆就可噴出射程達七米的水源。死者家屬一方透露,時昌迷你倉部分樓層有安裝灑水系統,黎就指單位內加裝消防設備要自行另聘承辦商檢查,不屬恒隆管理範圍。

  而恒隆曾於一六年二月向怡華發出年檢報價單,怡華則於三月起進行警鐘等測試,並在五月二十一日完成年檢後,發出證明書確認大廈消防裝備全部及格。

  案件編號:死因研訊三三三、三三四——二〇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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