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聯同入境處打擊非法勞工 拘13人
2021-09-14 02:09
警方昨日展開反黑工行動;東九龍總區機動部隊、黃大仙警區、秀茂坪警區、觀塘警區、將軍澳警區聯同入境事務處人員,昨日展開代號「權能者」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東九龍區內多個地點,拘捕13名26至55歲的男女。
被捕人士中,3人為本地男子、9名分別來自巴基斯坦及印度的男子以及1名印尼裔女子,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協助及教唆違反逗留條件」、「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禁止接受僱傭工作」、「行使他人身份證」、「行使虛假文書」、「阻差辦工」及「被通緝人士」等罪。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上述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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