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司法覆核通訊局決定 遭上訴庭駁回

2020-12-31 16:54

無綫台慶食炸雞被通訊局裁定違反守則,判罰款15萬元。資料圖片
無綫台慶食炸雞被通訊局裁定違反守則,判罰款15萬元。資料圖片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下稱無綫)先後就兩宗涉嫌違反通訊事務管理局守則的案件提出司法覆核, 包括在《東張西望》為其收費網絡頻道「myTV SUPER」間接宣傳, 以及安排盛裝藝人在《萬千星輝頒獎典禮2015》時食炸雞的「植入式廣告」。上訴庭法官區慶祥今午頒下判詞,指出通訊事務管理局判無綫罰款15萬元僅屬規管性質,案件亦與《人權法》無關,最終駁回無綫的司法覆核申請,下令無綫需支付訟費。

通訊事務管理局早前裁定無綫安排盛裝藝人在《萬千星輝頒獎典禮2015》時食炸雞的「植入式廣告」,嚴重違反守則,判無綫罰款15萬元。無綫指《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對植入廣告設定了守則,侵犯了無綫的表達自由,並牴觸《人權法》,又認為通訊局判處罰款15萬元屬明顯過重,故要求法庭撤銷該裁決。

無綫另涉於去年4月19日和5月18日的兩集《東張西望》內,違規宣傳其收費網絡頻道「myTV SUPER」,通訊事務管理局指無綫違反贊助及間接宣傳的相關業務守則,向無綫予以警告。無綫質疑通訊局的裁決違反《人權法》,要求法庭頒令宣布相關的《業務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違憲,又要求法庭撤銷通訊局發出警告的決定。

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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