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司機阻警員執法 襲警非法集結罪成還柙候判

2020-12-31 16:27

被告張展文。資料圖片
被告張展文。資料圖片

35歲司機在去年11月的三罷示威中衝撞一名警長,阻止警察將一對被制服的男女帶走。他早前承認襲警罪,但否認非法集結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惟早前經審訊後,張志偉裁判官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他全部罪名成立,並下令他須還柙至明年1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張官指,從呈堂片段可見,被告當日並非無路可走,只是他選擇留在現場對抗防暴警員,當日更有人向警方掟雜物及叫囂。被告無視警方警告,罔顧集體行為的風險,與在場人士包圍警方,要求「放人」,已構成非法集結。他當時戴上口罩,故裁定他使用蒙面物品罪成。

被告張展文被控於去年11月13日,在中環交易廣場平台襲擊警長A、參與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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