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綫司法覆核通讯局决定 遭上诉庭驳回

2020-12-31 16:54

无綫台庆食炸鸡被通讯局裁定违反守则,判罚款15万元。资料图片
无綫台庆食炸鸡被通讯局裁定违反守则,判罚款15万元。资料图片

电视广播有限公司(下称无綫)先后就两宗涉嫌违反通讯事务管理局守则的案件提出司法覆核, 包括在《东张西望》为其收费网络频道「myTV SUPER」间接宣传, 以及安排盛装艺人在《万千星辉颁奖典礼2015》时食炸鸡的「植入式广告」。上诉庭法官区庆祥今午颁下判词,指出通讯事务管理局判无綫罚款15万元仅属规管性质,案件亦与《人权法》无关,最终驳回无綫的司法覆核申请,下令无綫需支付讼费。

通讯事务管理局早前裁定无綫安排盛装艺人在《万千星辉颁奖典礼2015》时食炸鸡的「植入式广告」,严重违反守则,判无綫罚款15万元。无綫指《电视节目守则》及《电视广告守则》对植入广告设定了守则,侵犯了无綫的表达自由,并抵触《人权法》,又认为通讯局判处罚款15万元属明显过重,故要求法庭撤销该裁决。

无綫另涉于去年4月19日和5月18日的两集《东张西望》内,违规宣传其收费网络频道「myTV SUPER」,通讯事务管理局指无綫违反赞助及间接宣传的相关业务守则,向无綫予以警告。无綫质疑通讯局的裁决违反《人权法》,要求法庭颁令宣布相关的《业务守则》及《电视广告守则》违宪,又要求法庭撤销通讯局发出警告的决定。

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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