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盜雷頌德公司近250萬 女秘書囚三年

2020-12-31 12:53

女秘書(左)囚三年。資料圖片
女秘書(左)囚三年。資料圖片

流行音樂創作人雷頌德(Mark Lui)7年前遭公司女私人秘書,以雷事先簽發的轉帳單及冒簽支票,盜取雷近250萬港元,女秘書早前被裁定6項偷竊及1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罪名成立,法官李慶年今早在區域法院指情節嚴重,雷頌德非常依賴下被告違反信任,犯案有預謀並持續16個月,涉案金額龐大,就7罪終判處被告監禁3年。

36歲女被告鄭嘉欣被控於2013年9月3日在黃大仙Moon Studio,在知道或相信一張信用卡帳單副本屬虛假的情況下,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雷頌德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此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行為,以致對雷頌德不利;另於2012年1月5日至2013年9月2日期間,在香港偷竊據法權產,欠雷頌德、雷頌德製作有限公司、Power Music Limited及雷頌德同盟有限公司共6則債項,每則分別為港幣689,000元、港幣1,170,982元、港幣160,000元、港幣301,082.63元、港幣115,923.9元及港幣50,000元,合共近港幣250萬元。

辯方進一步求情指案件受嚴重延誤達7年才審結,而被告行使緘默權屬法定權利,不構成阻礙調查。李官反駁指警方或控方造成審訊不合理延誤,導致被告陷入極端困境,才應減刑反映,惟案中延誤出於渣打銀行拖延銀行帳戶紀錄達9個月等因素,無關警方控方。辯方回應指即使如此,控方案情主要依賴7年前雷頌德供詞,調查工作理應毋須多於3年,而期間為被告帶來龐大心理壓力和抑鬱,亦阻礙生育計劃。辯方再援引案例指有鑑於被告的良好品格,希望法庭行使酌情權減刑。李官反駁指「睇唔到(被告有)悔意」,只看見其家人盲目支持,其丈夫在求情信中寫到「究竟好人是否有好報,人善是否被人欺」,認為其家人淡化自己過錯,無助被告更生,重犯風險高,坦言「我都唔知點可以行使酌情權」。

李官判刑時指案件繁瑣,牽涉4間公司、6個銀行帳戶及80宗交易,加上渣打銀行拖延文件9個月,案件進度屬合理延誤,無關警方控方不作為。被告丈夫求情信中推卸責任,顯示被告毫無悔意,指責別人追究,淡化自己貪婪,而審訊期間的心理困擾本可預期,更由自己一手造成,與人無尤。李官最後指情節嚴重,雷頌德非常依賴下被告違反信任,犯案有預謀並持續16個月,涉案金額近250萬,遂以3年刑期為基準,分別就7罪判處被告監禁6至36個月,同期執行,共囚36個月。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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